《 夫妻節稅 》夫妻合併報稅問題
使用二維條碼報稅但有一些問題,老婆去年所得15萬(未滿193000但有扣繳憑單),試問需要把老婆的所得也提報嗎?我發現如果有提報的話試算出來的結果差蠻多的
答:不管夫妻二人的薪資多少,只要有扣繳憑單就要憑扣繳憑單申報,所以老婆的薪資所得一定要算進去。
可到 http://www.ntak.gov.tw/ConsolidatedIncomeTAX.aspx 作試算
夫妻合報
96年度免稅額度每人 77000*2人
夫妻合併扣除額92000
薪資扣除額78000*2人(有薪資的都算,不足78000元的薪資,以實際薪資計算)
夫妻總所得-免稅額-夫妻合併扣除額-薪資扣除額*綜合所得稅累進
稅率=是否要繳稅
當健保費、醫療及生育費、捐贈、保險費、學費等等,高於標準扣除額46000或夫妻合併扣除額92000時,可採列舉方式節稅。
google
採用列舉方式才會用的到
(1) 捐贈
(2)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3)健保費 (不受金額限制)
(4)醫療及生育費(沒有限額,須附單據) .......等等
以下報稅資料標準:
1.免稅額:年滿70歲【民國25年(含當年)以前出生】之本人、配偶及其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115,5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本人、配偶,每人免稅額77,000元。
2.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46,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92,000元。
3.列舉扣除額之保險費: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
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可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自95年度繳納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支出,可全額列報扣除,不受金額限制。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4.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的個人有薪資所得者,每人可扣除78,000元,全年薪資所得未達78,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5.殘障特別扣除額: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殘障者(須檢附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的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每人可減除77,000元。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5小目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適用納稅義務人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但不包括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五專前三年),是本人或是其配偶即使具有學生身分也不能適用,另受扶養人雖為學生,若與納稅義務人是兄弟姐妹關係,也不能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一定要是受父母扶養的在學子女才能適用。
此外,每一申報戶最高列報限額2萬5千元,故不論有多少子女在大專院校就讀,全部繳費合計超過2萬5千元時,也只能列報2萬5千元。
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速算公式(單位:新臺幣元)
所得淨額 (元)稅率累進差額 (元)
0 ~ 370,0006%0
370,001 ~ 990,00013%25,900
990,001 ~ 1,980,00021%105,100
1,980,001 ~ 3,720,00030%283,300
3,720,001 以上40%655,300
夫妻節稅 , 夫妻節稅方法 , 夫妻節稅規畫 , 家庭節稅 , 家庭節稅方式 , 夫妻報稅 , 夫妻報稅2016 , 夫妻報稅問題 , 夫妻報稅試算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